简短回答:RFE 或 NOID 不是拒绝。它是在美国移民局(USCIS)作出决定前,向案卷补充材料的机会。你的回复可能是你最后的机会,所以应当包含全部内容。RFE(补充证据通知)表示官员在作出决定前需要更多证明。NOID(拒绝意向通知)表示官员打算拒绝,会告诉你原因,并给你机会对这些原因作出回应。你的回复必须在通知上印的日期之前送达移民局,而且不能获得更多时间。以 2026 年 10 月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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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通知各意味着什么
RFE 要求提供官员判断你是否符合资格所需的证据。它应当说明哪项要求还没有被证明、你寄去的材料为什么不够,以及哪类证据可以补上这个缺口。在婚姻案件中,移民局政策指出,当证明婚姻真实的证据不够,或官员怀疑这些证据是否可信时,可能会发出 RFE 或 NOID。
NOID 更严重。它表示官员打算拒绝,并说明理由,包括决定所依据的对你不利的事实。如果拒绝将依据你不知道的不利信息,规则要求移民局先告知你并让你回应,但移民局不能分享的少数几类信息除外,例如机密信息或其他机构的某些记录。
如果移民局认定是假结婚,影响不会随本案结束。这一认定涵盖移民配偶为规避移民法而缔结、试图缔结或共谋缔结的婚姻,无论是这一次还是之前的婚姻。它可能挡住别人日后为此人提交的请愿书(为他人申请移民身份的文件),例如新配偶或雇主提交的请愿书。移民局政策指出,在以此为由拒绝之前,提交请愿书的配偶有机会推翻该认定。
你的回复必须在通知上的日期前送达
通知上印的日期就是你的截止日期,移民局不能给更多时间。你可能听说过的 12 周(RFE)和 30 天(NOID),只是规则中的基本上限,官员可以定得更短,所以不要按这些数字去算:以印的日期为准,也不要自己给它加天数。邮寄来的通知在路上要花几天,所以剩下的时间比看上去的短。
你的回复必须按通知上说的方式寄出,并在印的日期之前送达移民局。邮寄的回复以移民局收到的那天为准,而不是邮戳日期,所以要留出投递的时间。通过你的移民局在线账户提交的回复,以你提交的那天为准。截止日期之后才送到的回复,可能被当作没有回复(见下文)。
一次回复,包含全部内容
规则列出了三种回应方式:寄回所有被要求的材料,只寄回一部分,或撤回申请(自己把申请收回)。规则允许只寄一部分,但这样移民局就会根据它手里已有的材料作出决定。它不会等其余的材料,也不会仅仅因为缺了东西就再发一份 RFE(如果你的回复引出新的问题,移民局可能再发后续的 RFE 或 NOID)。漏掉官员为解决重要问题所需的东西,本身就是拒绝的理由。被要求的一切必须一起、在一次回复中寄回,并附上移民局寄给你的原始通知。如果某份必需的文件,例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,并不存在或无法取得,规则要求你证明这一点,并用次要证据(能证明同一事实的其他记录)代替。
撤回并不会让问题消失,而且仍可能导致进入移民法庭(见下文"什么情况下会收到出庭通知")。撤回不能收回,也不能上诉。你以后可以重新递交,但之前那次递交所占的排队位置(例如优先日期)不会延续,而且本案中发生的事在新案中仍然算数。
你提交的证据必须证明你在递交当天就符合资格;只是后来才符合,救不了这份申请。移民局作出决定时,你也必须仍然符合资格。当疑点来自相互矛盾的回答或记录时,移民局政策指出,这种矛盾必须用独立、客观的证据(能脱离你自己的说法而被查证的证明)来解决,没有这类证据的解释是不够的。
如果没有回复,或案件被拒
如果截止日期前没有任何东西送达移民局,它可以以放弃为由拒绝案件(因为没有回复,被视为你自己放弃了),也可以根据它手里已有的材料拒绝,或者两者并用。
拒绝之后的期限很短,而且与 RFE 或 NOID 上的期限是分开的。要求移民局重新开启或重新考虑其决定的申请(I-290B 表),以及对被拒的配偶请愿书的上诉,都必须在 30 天内送达移民局。为稳妥起见,请从拒绝通知上的日期开始算这 30 天。(仅对 I-290B 申请,规则在移民局以邮寄方式发出决定时另加 3 天;对配偶请愿书的上诉没有额外的天数。)过了期限,重新考虑的申请不会被受理,而逾期的重新开启申请,只有在延误既合理又不是你所能控制时,才可能被受理。
- 因放弃被拒(没有收到回复):不能上诉,除非移民局重新开启,否则拒绝决定继续有效。你可以用 I-290B 表请求移民局重新开启(对于配偶的请愿书,只有提交请愿书的配偶可以请求),但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该决定因某个有限的理由是错的,例如你的回复其实按时送达了,或你已书面报告了新地址、通知却寄到了旧地址。你也可以重新递交,但你之前的排队位置不会延续。
- 绿卡申请(I-485 表)因其他原因被拒:不能上诉,但你可以用 I-290B 表请求移民局重新审视其决定(重新开启或重新考虑的请求)。提交该请求并不会阻止拒绝决定生效。
- 配偶的请愿书(I-130 表)因其他原因被拒:只有提交请愿书的配偶(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)可以上诉,移民配偶不可以。上诉送交移民上诉委员会,这个机构负责审查移民法官的决定以及这类移民局的决定。移民配偶自己的绿卡申请,按上一项处理。
另外,如果日后在移民法庭启动遣返案件,因任何原因被拒的绿卡申请,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由法官重新作出决定。这并不能取代上面的 30 天期限。
什么情况下会收到出庭通知
出庭通知(Notice to Appear)命令一个人到移民法庭出庭。一旦提交到法庭,遣返案件就开始了,由法官决定这个人是否会被驱逐(遣返)。移民局2025 年 2 月的一份政策备忘录列出了移民局会发出出庭通知的情形。这些案件中可能出现以下三种:
- 申请因任何原因被拒,而此人当时在美国没有合法停留身份。 2.移民局在案卷中发现了欺诈或重大不实陈述(就重要事实说谎),此人可以被驱逐,而移民局拒绝了案件或作出了其他不利决定。即使拒绝是出于其他原因,或案件以撤回告终,这一条也适用。
- 此人可以被驱逐,并且曾因犯罪被逮捕、被指控或被定罪,案件被拒或被撤回。移民局通常先把这类案件转交给 ICE(移民执法机构),所以下一步可能来自 ICE 而不是移民局。法律要求必须关押的人不适用移民局的这条规则,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果更轻。
先看什么
- 是哪一种通知,上面印的截止日期,以及它交到你手里、寄出或发布的日期。
- 它针对的是哪一项申请:绿卡申请(I-485)、配偶的请愿书(I-130),还是两者。
- 官员说缺什么、有什么疑问,逐项看清,以及每一项能不能用文件来回答,而不是只靠解释。
- 你今天是否合法身在美国,通知是否提到欺诈或虚假陈述,以及是否曾有过逮捕、指控或定罪,因为这三点会影响被拒或撤回带来什么后果。
常见问题
我可以要求更多时间来回复吗?不可以。规则不允许额外的时间。你的回复必须在通知上印的日期之前送达移民局。
我寄了一部分文件。可以以后再寄其余的吗?不可以。移民局把部分回复视为请求根据它已有的材料作出决定,不会等其余的材料。
收到 RFE 是不是说明我的案件会被拒?不是。RFE 表示官员在作出决定前想要更多证明。移民局通常并不必须发 RFE,所以收到 RFE 也意味着你有机会补充证据。结果取决于你的回复能证明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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