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规则
提交绿卡申请本身并不赋予您工作的权利。在获得工作许可之前,没有许可的工作属于 "未经授权就业" — 对美国公民的配偶而言,这在身份调整阶段往往会被宽宥,但绝不是 可以轻率依赖的事。
随申请包一同递交的工作许可
I-765 表格用于申请工作许可 (EAD),即就业授权文件 — 一张带照片的卡片,让您在 I-485 审理期间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。它通常与 I-485 放在同一个申请包中递交;一起递交能 让案件保持整洁,并让时钟尽早开始计时。
EAD 实际给您带来什么
- 可为任何雇主合法工作(无需雇主担保)
- 申请社会安全号码的依据
- 在许多州,可用于办理驾照的文件
它做不到的事
工作许可 (EAD) 依附于审理中的绿卡申请。如果 I-485 被拒或被撤回,EAD 的依据也随之 消失。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移民身份。
出境旅行是另一份文件
在 I-485 审理期间,未持回美证/提前离境许可 (advance parole, I-131) 就离开美国, 可能被视为放弃申请。旅行证件是一项单独的申请,通常也放在同一个申请包中。在弄清 这一点之前,请不要先买机票。
常见问题
I-765 应该什么时候递交? 通常与 I-485 一起递交 — 对在美国境内递交的案件来说, 这是最早的时点。
递交后可以马上开始工作吗? 不可以 — 您需要先拿到卡片(或其他有效的工作许可)。
我原来的工作签证还有效,还需要 EAD 吗? 如果您持有独立的工作许可,可以继续凭它 工作;EAD 在该身份终止时提供额外的灵活性。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值得请律师审阅。
本文仅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针对您个案的法律意见。过往结果不保证类似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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